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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貨幣清算很波折! 陸倡「代理行」恐失簽MOU初衷

鉅亨網/鉅亨網記者王以慧 台北 2012.11.02 00:00
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MOU)已生效,不過相較於台灣央行積極迅速設立清算行,大陸方尚無動作,日前央行總裁彭淮南表示,大陸在台灣的人民幣清算行可能在18大後選出,但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楊毅卻拋出「可先採代理行」的說法,央行回應,若採代理行則失去簽訂此MOU的初衷,目前央行官員不願多做回應,僅表示會加速推動清算行設置,與對岸持續討論。

儘管楊毅強調「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已生效,但他指出,根據備忘錄規定,雙方可採取清算行和代理行2種模式開展人民幣業務,若採代理行,台灣的銀行僅需經過台灣主管機構的批准,即可採用代理行的模式開展人民幣業務,若是採清算行,則需透過報件、評審等必要的程式,需要一定的時間。

業內人士指出,若採行代理行,和目前國銀去香港拋補人民幣並無兩樣,將失去互設清算行的初衷。央行也強調,現行本國銀行的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承作的人民幣交易,即採代理行作業,這是任何國際間大型銀行都可以承作的業務,因此,若僅採代理行而非清算行,就無需積極洽簽兩岸貨幣清算機制MOU。

業內人士也表示,清算行設置每日固定可清算的人民幣額度,對於相關業務的開展才有保障,若採代理行,一般民眾無法在國內銀行通路開辦人民幣存、匯款,或是購買人民幣計價金融商品,也將使國內金融業者對人民幣業務大幅開展,期待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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