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2012年11月2日電)澳門特區新修訂的法規「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工作及博彩的條件」,1日起正式生效,將禁止未滿21歲人士進入賭場等娛樂場。新華社報導,法規除了將禁止進入娛樂場的年齡由原先的18歲提高至21歲,並規定未滿21歲人士不得進入賭場工作;違令者即使沒有賭博可被處以最高澳門幣1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