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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11年 功過尚待檢視

立報/本報訊 2012.11.01 00:00
■蕭宇軒、邱彥瑜9月1日,那個陽光正好的下午,據說高達一萬人為了「反對媒體壟斷」一齊走上街頭。隔天,蘋果日報的頭版便是遊行人群填滿了台北車站前的馬路,這場遊行成為近年來最大的一場媒改遊行。然而,3天之後,壹傳媒集團在香港交易所發出公告,聲明「本公司獲獨立第三方接洽,彼等有意購買本集團於台灣之印刷媒體業務及若干資產,包括台灣蘋果日報、台灣爽報及台灣壹週刊合併本,目前就此交易與第三方進行初步磋商」。各種傳聞不脛而走,從富邦蔡明忠、年代練台生,到最終殺出的辜仲諒,對於關注此議題的外界一個多月的霧裡看花,壹傳媒終究是賣定了。「我要回家了!」報紙的頭版登著黎智英的照片,正式宣告他告別台灣媒體界。銷售量長期居冠的壹週刊、蘋果日報,對於台灣媒體界的影響不容小覷。各式各樣的評論,「蓋棺論定」的這一刻,一擁而上,像是腥羶色戕害善良風俗、形成爆料文化、唯一敢說真話的報紙……等等,如同人的一生必有功過,壹傳媒的好與壞,是時候該好好檢視了。腥羶色標籤 不該下得太容易壹週刊、蘋果日報登台以來,「腥羶色」的標籤始終如影隨形,常被批評為了追求銷售量,熱愛刊登「屍體和裸體」,被批評最兇的,像是犯罪手法的詳細描述、不倫戀情的報導、爆料名人的八卦隱私等等,不只引起兒少團體的抗議,更曾經引發台北市政府的「封殺」。2009年,壹傳媒推出網路「動新聞」,使用動畫技術模擬新聞內容,包括犯罪過程,被部分人士認為對社會的善良風俗是「不良示範」。台北市政府更針對「大學生玩3P」、「獸父姦幼女」、「鐵鍬殺妻」3則動新聞,認為其內容涉暴力、性侵且未分級,開罰50萬元。事後更下令禁止市府機關、公立學校、市立圖書館訂閱蘋果日報,引發對於新聞自由與社會風俗的討論。2011年,政府更修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將報紙「過度描述強制性交、猥褻、自殺、施用毒品、血腥、色情等腥羶色細節」納入法律規範,這些可都謂因蘋果而起的風波。然而,我們真能將所有過錯推到一顆蘋果身上嗎?在動新聞風波過後,同樣是2009年底,黎智英提出壹電視的執照申請,遭到NCC以「使用動畫表現犯罪行為」和「新聞動畫違反尺度」為由駁回,怕的就是動新聞爭議再現。對於「腥羶色」的恐懼,使得壹電視上架艱難,被NCC駁回兩次、補件多次,努力了將近兩年,才勉強在中華電信MOD取得上架機會。然而壹電視開播至今,NCC從未對其開罰,證實過往的擔憂並未發生,而壹電視的高畫質、動畫技術、深度報導更獲得許多好評,在電視新聞中殺出一條新路。壹傳媒的確帶來一波對於社會道德底線的挑戰,引起公民社會的討論,或許我們該慶幸的是,台灣社會並不是無動於衷、全盤接受,而是透過法令修改的討論,告訴媒體不該跨過台灣社會的底線。然而,仍能看到許多評論,依舊帶著「腥羶色」的眼鏡批評壹電視,至少到目前為止,壹傳媒這個媒體,不斷在「調整」步伐,若忽略這樣的誠意,而只是套用過往的成見,這樣的批評,未免也太過容易。除了捍衛「道德底線」的道德共識,我們更應該去重視,當蘋果日報以「求真」為名抵禦攻擊之時,我們該譴責的不是其報導的類型,而該更進一步思考,其報導的「尺度」是否已經逾越對於公共利益的助益?真實的追求之下,應是基於尊重受訪者的隱私權,像是台中市長胡志強的夫人邵曉鈴車禍時,頭版斗大且清晰的車禍照片,對於當事人就造成極大的傷害。或是在報導一些少數族群的生活、社會現象時,壹傳媒常以一種「獵奇」的方式呈現,對於被報導者的傷害,可能遠大於對於此現象的曝光利益,或是像這種小報化的角度,是否排擠其他更重要的議題?「不扮高深,只求傳真」在壹週刊的粉絲專頁上,第一行字便寫著「不扮高深,只求傳真!」,一語點破我們遺忘很久的「新聞價值」──就是「真實」。翻開壹週刊,每一期的開頭就是「爆料」新聞,提供民眾一個「講出抱怨」、「抒發不滿」的管道,也許有些人認為這是上不了檯面的新聞,然而壹週刊都會派記者前往查證、跟被抱怨的單位或是店家確認,每一個小小的抱怨,都必然累積於真實的疏失。長期累積民眾對於爆料的信任,壹傳媒也挖出不少名人的「醜聞」、「弊案」,像是前陣子的林益世貪污,壹傳媒做到的,就是不怕得罪有權勢的人,這看起來很簡單,但在媒體的運作中卻有高度的困難。有權有勢的財團老闆、政治人物等等,往往是新聞工作者主要的消息來源,更遑論許多報老闆,有著許多「不能傷害的朋友」,使得新聞工作者難以執起揭露真實的筆,寫下這些人的「新聞」。台灣報紙為人詬病的幾點,不外乎染上政黨色彩的政治新聞,或是近期受到矚目、卻也積病已久的「置入性行銷」,媒體成為有錢人、財團、高官、甚至對岸政府的傳聲筒,這一切令人憤怒的,就是新聞的「不真實」。也因此,壹傳媒這份「特色」,其實是做媒體最基本的原則,卻也成為他最令人稱讚的部分。除了對於有權者的揭露,壹傳媒在許多社會弱勢的議題上,展現比其他媒體更多的「關懷」。像是之前士林王家被迫拆除的新聞,當許多媒體站在「批評釘子戶」的角色時,蘋果日報便反批「土匪政府」,這是否超越傳統媒體的「客觀」標準,仍有待商榷,但是將長期被有權者占用的發聲權利,交給社會中的弱勢者,對於整體社會來說,是不可忽略的進步。別帶走了「成功」的蘋果日報曾有新聞工作者這樣說:「台灣的報紙生態,不是只有一家成功的蘋果日報,是還有三家『不成功』的蘋果日報。」蘋果日報進台不到10年,就奪下銷售量的冠軍,導致其他3家報紙紛紛效仿,然而,他們努力學習偷窺名人隱私的「狗仔文化」、尺度越開越大的「清涼照片」,卻忘了學習蘋果日報「求真」的精神。▲壹傳媒宣布將出售壹電視給年代董事長練台生,2012年10月2日壹電視第1批遭資遣員工已經沒有上班,剩餘的員工照常作業,等待下梯次人事通知。(圖文/中央社)壹傳媒要離開了,有人喝采,有人沮喪,不管如何,黎智英時代的壹傳媒終究成為過往,但對於台灣媒體環境的影響卻無法抹滅,壹傳媒的經驗彷彿一面鏡子,讓我們看見他獨具特色的那面,卻也讓我們看見台灣既有媒體的缺點。(傳播學生鬥陣責任編輯)Our Questions1.黎智英脫手台灣媒體產業後,台灣主要報紙皆由本土企業經營,未來有什麼樣的管道可以堅督台灣的政治和商業勢力呢?放開掐著公共電視的手日前,美國總統候選人羅姆尼因認為不該向中國借錢以維持公共電視,故在候選人辯論時,對主持人萊雷爾表示,若當選後,將刪減公共電視預算,此言論一出,引發相當大的輿論和抗議。而同時也讓我們思考公共電視在台灣社會的意義。傳播媒體在商業勢力的影響下,媒介內容開始迎合多數消費者的口味,而同時,受到媒體市場高進入門檻,規模經濟的條件,新的媒體經營者難以進入,而原有的媒體產權在不斷併購中,逐漸形成寡佔的市場。這兩者皆造成結構多元以及內容多元的限縮,最後犧牲了少數閱聽眾的權益。而公共電視作為一個全民共有的媒體,其目的在於服務全民的傳播權以及閱聽權益,因此在商業掛帥中,擔負起服務少數閱聽眾的收聽需求的責任,甚至公共電視更擔任教育的角色。因此,我們甚至可以說,公共電視就是社會福利的一種,它或許可以從營利的角度來看,但是營利卻絕對不是公共電視主要的目標和願景。反顧台灣的公共電視也常成為政治人物的眾矢之的,除了認為公視僅是浪費國家經費,更常認為既然拿了錢,就必須為政治人物服務,怎麼能批判政治人物,「飼老鼠咬布袋」,甚至透過政治勢力影響公共電視的經營。在此,我們必須強調,公共電視是屬於全民共有,服務於全民,其並不屬於任何政黨和政治人物,任何的政治批評絕對不是藍綠勢力,而是上下左右的聲音匯集。(蕭宇軒/傳播學生鬥陣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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