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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男二階段訓練 月底前申請

中央社/ 2012.11.01 00:00
(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1日電)內政部表示,修正後的「徵兵規則」將自明天生效,就讀大專院校的民國83年次役男,將可在月底前申請接受二階段軍事訓練。

內政部表示,配合兵役法修正和相關公告,明定83年次以後出生的役男,自民國102年起改接受4個月的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內政部昨天會銜國防部修正發布「徵兵規則」,將自明天生效,內政部說,「徵兵規則」修正發布後,就讀大專校院的83年次役男,可依意願,在11月8日至30日期間,由役男或家長檢具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影本(或傳真)併攜帶役男及家長印章,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申請接受二階段軍事訓練。

內政部指出,二階段軍事訓練包括在大學第1學年(或五專第3學年)暑假接受8週的入伍訓練,以及大學第2學年(或五專第4學年)暑假接受8週的專長訓練。

內政部表示,完成訓練結訓者,以「後備役」身分列管,畢業後可就業或出國進修,有利役男生涯規劃。

內政部呼籲,有意願者務必在11月30日前依規定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需待緩徵原因消滅後(如畢業、休學、退學等),再行徵集4個月的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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