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101年6月28日經101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 幣114,316,280元,銷除已發行普通股股份11,431,628股乙案,業經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101年8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4163號函核准在案,並奉臺 北市政府101年10月4日府產業商字第1018843450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減資換發股票相關事宜如下: (一)股票換發日期: 101年11月02日起換發。 (二)股票換發手續:請親臨或郵寄下列檔案至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 務代理部辦理。(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九十七號地下二樓 電話:02-27023999) (三)股票換發減資比例:舊股票每壹仟股換發減資後普通股677.96746股。 (四)股票換發應備檔案: 1.已辦妥過戶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檔案申請換發: (1)舊股票。(2)換發股票聲請書。(3)原留印鑑。 2.尚未辦妥過戶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檔案同時辦理過戶及換發手續: (1)舊股票。(2)證券交易稅單、完稅證明或有價證券交付清單。 (3)轉讓過戶書。(4)原留印鑑(若為新開戶者,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 影本及印鑑卡各乙份)。(5)辦理過戶後並填蓋換發股票聲請書。 3.原存放於集保公司之股東:股票將於新股票換發日統一由集保公司辦 理換發,請自換發日起至證券商辦理領回新股票。 (五)換發普通股股票交付時間:於收件後第五個營業日交付或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