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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牙1/4業者超收定金 解約竟須賠償總價款

卡優新聞網/高雅勤 2012.11.01 00:00

為了犒賞員工一年的努力,許多企業已開始籌劃及預定「尾牙」餐宴,但卻也發生不少訂席糾紛。消保處公布「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已於今(101)年10月起正式上路,而消基會為此特別針對「尾牙專案」進行調查,結果顯示有1/4的業者預收3成定金,超出範本的2成上限,甚至還有1家業者要求退訂須賠償訂席總價款,相當不合理。

消基會於10月下旬挑選16家業者進行調查,其中在定金收取部分,有亞太飯店、山泉飯店、香格里拉台南遠東飯店及福華飯店等4家(占比25%)業者,預收3成的定金,明顯超過「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第四條不得超過總價20%的規定。

而在付定期限上,多數業者採確定日期就須預付定金的方式,只有3家業者較為友善,包括亞太飯店前3日付定、欣榕園及知本老爺大酒店前一週付定即可,而翰品酒店則是20桌以下不須預付定金。

至於「取消訂席」的部分,依據定型化契約範本第6條規定,業者可依消費者通知取消的日期前後,扣取不同比例的已付定金,例如訂席日離用餐日前90日者得退還全額,而前14日內通知則可不退還定金。

不過,卻有VICTORIA酒店及欣榕園旗鑑店2家業者,表明無論任何情況,取消訂席都不退費。更誇張的是華國飯店規定,民眾於前10天內退席,不僅2成定金泡湯,更須賠償保證桌數的總費用。

消基會指出,以華國大飯店「尾牙專案」中式桌菜最低的9,999元+10%來估算,消費者若預定10桌,但在10天前以內才取消,等於沒吃到「尾牙」,還要再拿出最少10萬元處理糾紛。

筵席中少不了酒類、飲料助興,若是消費者自備酒水,有9家業者會額外收取開瓶費,一般來說每桌約300元到500元不等。然而,南方莊園渡假飯店烈酒卻要收到1,000元,而香格里拉台南遠東飯店則是收取800元,顯然已超過市場行情。

消基會認為,雖然定型化契約範本並不具有強制力,但是根據民法第252條,法院有權裁減過高的約定違約金;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也規定,消費者若難以注意或辨識定型化契約條款時,即不構成契約內容,因此呼籲業者還是應該遵守相關規定,以避免產生爭議。 延伸閱讀:辦桌定金不超過20% 業者不能拒絕試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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