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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凌科技: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補充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10.31 00:00
壹、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9,44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8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6824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佳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本公司所營事業:  1、CE01030 光學儀器製造業。  2、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3、CA04010 表面處理業。  4、C805050 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  5、CQ01010 模具製造業。  6、I103010 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  7、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1,200,000,000元,分為1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分次發行;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905,550,000元,分為90,55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四、本公司所在地:台中市潭子區台中加工出口區建國路24號。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名(含獨立董事二名),監察人三名,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91年12月18日訂立,民國101年6月5日第七次修正。七、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如後:  (一)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9,44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總額計新台幣94,450,000元整。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擬保留11.06﹪,計1,045,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之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之;其餘8,400,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100年6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及相關申請初次上市承銷新股制度規定,由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權利,委託證券承銷商全數辦理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之限制。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二)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議定。  (三)本次現金增資所發行新股向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上市買賣,發行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八、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發行新股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1,000,000,000元整,為100,00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發行新股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採無實體發行)。十一、主辦承銷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十二、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十三、股款代收機構:   (一)員工認股: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潭子分行。   (二)詢價圈購與公開申購:華南銀行南京東路分行。十四、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   (一)陳列處所:除依規定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   (二)索取方式: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下載。十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   (一)詢價圈購期間:101/11/07~101/11/12。   (二)公開申購期間:101/11/08~101/11/12。   (三)員工認股繳款日:101/11/14~101/11/15。   (四)公開申購繳款截止日:101/11/12。   (五)詢價圈購繳款日:101/11/15。   (六)特定人認股繳款日:101/11/16。十六、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總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人指定之集保帳戶,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股款繳納憑證上市日期及股票發放日期將另行公告。參、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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