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局今天指出,民眾檢舉台北市一家不動產經紀業者的網路售屋廣告,其刊登的不動產所在樓層及總樓層數與事實不符,經台北市地政局查證屬實,裁罰新台幣6萬元罰鍰。該業者不服且提出訴願,經訴願會審議後認為地政局處分並無違法不當,駁回訴願。
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法務局說,經紀業者有依事實製作廣告內容的義務,其目的要讓一般民眾可事先瞭解不動產的真實狀況及銷售條件,再決定是否委託經紀業者進行交易,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及建立交易秩序。
法務局表示,此訴願案中的不動產經紀業者受託銷售的不動產樓層為8樓,總樓層數為20樓,但廣告中卻都刊載為21樓,顯然與事實不符,易使消費者有所誤認。
因此,地政局認定業者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並無違誤。
法務局提醒,不動產經紀業者應對所屬不動產經紀人及營業員加強教育訓練,避免因刊載不實廣告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