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12年10月31日公司名稱:國泰金(2882)主 旨:本公司代子公司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出售二筆不動產發言人:李偉正說 明: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標的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48、150號B1~7樓房地標的二:臺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二段277號B1~4樓房地2.事實發生日:101/10/31~101/10/31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標的一:土地649平方公尺,折合196.322坪、建物4,121.79平方公尺,折合1,246.84坪 每建坪約853,357元,總金額1,064,000,000元標的二:土地394 平方公尺,折合119.185坪、建物1,401.74平方公尺,折合424.03坪 每建坪約2,252,199元,總金額955,000,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交易原因:活化資產前次移轉資料:標的一:前次移轉所有權人:揚洋股份有限公司(非關係人) 取得日期:民國69年3月7日 移轉價格:125,618,505元標的二:前次移轉所有權人:英文中國日報社(非關係人) 取得日期:民國80年5月3日 移轉價格:312,548,252元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共計1,529,983,631元標的一:898,517,364元標的二:631,466,267元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四期款:第一期支付總價20% 第二期支付總價30% 第三期支付總價30% 第四期支付總價20%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次交易決定方式及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與不動產估價師之估價報告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標的一: 第一太平戴維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1,063,395,283元。 中華徵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975,919,148元。標的二: 第一太平戴維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954,718,901元。 中華徵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918,558,795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戴廣平黃景昇葉玉芬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99)北市估字第000159號(99)北市估字第000157號(99)北市估字第000156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無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活化資產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1.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1 年10 月31 日22.監察人承認日期:民國101 年10 月31 日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26.其他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