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地檢署今天公布的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指出,有傷害前科的58歲張男,涉嫌於9月29日中午,在新北市新莊區宏泰市場內,用手機偷拍30多歲少婦裙底風光,經路人提醒少婦後,她才發現遭人偷拍。
檢方表示,張男原本聲稱手機內的照片是翻拍其他雜誌,但檢察官在他涉嫌偷拍的照片中,有1張明顯可見少婦當時穿著短裙品牌標誌,張男才坦承犯行。
板檢偵查後,依妨害秘密罪嫌,向板橋地方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板橋地檢署今天公布的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指出,有傷害前科的58歲張男,涉嫌於9月29日中午,在新北市新莊區宏泰市場內,用手機偷拍30多歲少婦裙底風光,經路人提醒少婦後,她才發現遭人偷拍。
檢方表示,張男原本聲稱手機內的照片是翻拍其他雜誌,但檢察官在他涉嫌偷拍的照片中,有1張明顯可見少婦當時穿著短裙品牌標誌,張男才坦承犯行。
板檢偵查後,依妨害秘密罪嫌,向板橋地方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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