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09年至2011年的立法院預算評估報告指出,包括文具郵票電話費、油料費、立法研究補助費等立委問政相關業務經費未法制化,應有法律規定適當項目與標準,才可編列預算支付。預算中心更點名各項津貼每年應刪除83萬元,幅度達48%,才符合預算中心的標準。
對此,立法院長王金平31日受訪表示,預算中心有其權威性,但預算中心要求的是明訂相關補貼項目與金額標準,朝野會就此重新檢討。他說:『(原音)他(預算中心)也是希望項目跟金額能夠明訂,所以我們希望重新檢討一下、再重新檢討一下。』
對於外界質疑,王金平一再強調立委相關補貼的編列有法源依據,是否與馬英九總統指示全面檢討的方向不一致?王金平表示,他與馬總統的看法沒有不同,只是目前仍維持中立。他並指出,朝野協商時會朝「核實」的方向調整,希望能做出周延而符合社會期待的決定。他說:『(原音)那我們立法院明天下午一定會根據各黨團所提出的意見,做出一個比較周延,而且希望能符合社會期待的調整,那這個調整是「核實」來調整。』
王金平並指出,現在外界都拿放大鏡瞄準立委,將立委的相關津貼與行政首長相比,但部會首長的工作與立委不同,編列項目也會不一樣,希望大家能夠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