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研究中國大陸法律制度的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院教授郭丹青(Donald C. Clarke)28日在自己的部落格上,就溫家寶家人反駁紐約時報報導溫家坐擁27億美元財富的聲明提出看法。
郭丹青認為,溫家寶家人的聲明太過模糊,除針對「溫家寶母親是個千萬富翁」和「溫家寶一些親戚擁有許多企業股份」等指控進行反駁外,並沒有對報導中的指控一一提出反證,反駁力道薄弱。
專攻媒體自由和誹謗案件的北京維權律師浦志強則向香港英文媒體南華早報指出,這篇聲明比較像是「清白宣言」,比較像是公開的誓言,或是「為公共關係(聲譽)所採取的行動」,聲明內容「什麼都沒說」。
另外,溫家寶家人這篇聲明,提到保留對紐約時報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賀衛方表示,這篇聲明與其說是實質的法律文件,不如說是個姿態,用意在向大陸民眾說明紐約時報的報導不實,但預料溫家寶的家人不會採取實質法律行動;如果溫家控告紐約時報,可能讓事件愈鬧愈大,甚至失控。
蒲志強則認為,溫家人的聲明中,反駁非常薄弱,如果溫家沒有提出實質性的大量證據,他們在任何法庭都不會有勝訴機會。
但蒲志強說,無論是什麼情況,這件事對溫家寶都是不利的。
北京維權律師莫少平認為,從聲明稿很難判斷溫家是否真的要控告紐約時報,但如果要打官司也應該會等到中共18大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