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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出現紅米,政府提供解決良方並協請糧商收購,請農民放心

中央社/ 2012.10.31 00:0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21031 08:56:55)近期各地開始進入本(101)年第二期稻作收割期,發現彰化縣秀水、花壇地區收穫之稻榖有紅米混雜的嚴重情形,經農委會台中區改良場調查,係部分農民採取落粒栽培,或採用純度不佳種子繁殖秧苗,導致混雜情形。該會呼籲農民應避免落粒栽培,並勵行兩次整地栽培法及採用品種純正之秧苗,應能避免紅米混雜的產生;另有農民因異形粒逾5%,不符公糧驗收標準遭拒收一事,該會農糧署已協調民間糧商收購,紓解農民稻穀出售問題。

農委會說明,彰化地區今年發生第二期作部分稻榖呈現暗紅色、米粒偏硬的「紅米」,經該會臺中區農業改良場與農糧署中區分署調查,主因為近年來,部分農民栽培習性的改變,採用一次整地法取代傳統的兩次整地法,無法去除田間掉落的異品種,加上落粒栽培盛行,混雜上期作掉落的異品種,使得紅米比率增加;另有部分育苗中心育苗土的混碎穀殼,仍有挾雜少數具有發芽能力之稻榖,再成長為植株,污染田區;及有農民委託的代插秧業者採用純度不佳種子繁殖秧苗,導致今年混雜情形特別嚴重。為避免此種情況愈加嚴重,該會臺中區農業改良場呼籲,請農民勵行兩次整地栽培法、去偽去雜,避免採用落粒栽培;並建請育苗中心採用檢查合格的採種田稻種,使用的混碎穀殼於先一期作購入,任其腐熟,如此雙管齊下,應可減少、甚至去除紅米的產生。

有關彰化縣秈種稻穀異形粒逾5%,甚有高達30-40%,甚至超過50%之情形,繳公糧遭退情事,該會農糧署指出,依公糧稻穀供軍糈民食用途,其夾雜的異型粒不得超過5%,不符公糧稻榖驗收標準,無法經收為公糧。

為協助農民出售稻穀,已由農糧署中區分署協調民間糧商,視稻米品質情形出價全數收購,以紓解農民稻穀出售問題。

訊息來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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