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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行人、單車騎士車禍 今年以來27死

自由時報/ 2012.10.31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縣交通事故數據顯示,今年到目前為止,行人徒步跨越馬路及騎單車被撞致死交通事故共二十七件,創下歷年新高,佔車禍總死亡人數的比例更逐年攀高,肇事主因多半是行人任意穿越馬路,或者騎單車不守交通規則,結果付出慘痛代價,警方除將走入校園及社區強化交安宣導外,也將加強執法。

警方︰加強執法 增加宣導

長治鄉中興路崙上村路段二十六日清晨發生行人穿越馬路遭機車撞死事故,這已是屏東警分局轄區內(屏東市、萬丹、長治、麟洛),今年第六起行人遭汽機車撞死交通案件,若加上騎單車發生交通事故致死案,總共是十六件,類似死亡車禍不斷攀升引起警方重視。

縣警局交通隊表示,去年車禍死亡人數一百四十人,其中行人及自行車騎士佔了十九人(自行車九人,行人十人),佔全年車禍死亡人數的百分之十三點六,今年到目前為止,全縣車禍死亡人數一百二十一人,行人和自行車騎士佔了二十七人(自行車二十人,行人七人),佔車禍死亡人數的百分之二十二點三,比去年增加了將近九個百分點,這還是只到今年十月份的數據。

別以為大車一定要讓小車

交通隊分析,行人死於交通事故的原因多半是不依規定穿越馬路,自行車騎士死亡原因則多為任意轉彎,傳統觀念裡總認為大車要讓小車,車子要讓行人,但面對繁忙的交通現況,交通執法越來越講求路權,民眾過馬路或騎單車也要培養路權觀念,行人或單車騎士不遵守交通規則,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反而要承擔大部份的責任。

屏東警分局表示,行人或單車騎士挨撞常衍生理賠糾紛,兩造都會到警局申請車禍現場分析報告,未依規定穿越馬路或騎乘單車的民眾,最後都被法院判決敗訴,受了傷還要賠償對方,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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