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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件包裝米標示不實 限期改善

自由時報/ 2012.10.31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洪素卿/台北報導〕包裝白米標示騙很大?農委會公布第三季包裝米抽檢結果,總計抽檢兩百五十三件包裝米,有二十八件內容物與標示不符,標示不實比率超過一成。另有二十一件沒依照規定方式標示,農委會皆已要求業者擇期改善,共開出四十二張限期改善通知書。

中興米、金農米各一款被罰

其中,「中興CAS台灣好米」熱損害粒米比率過高;「金農米台稉一等壽司米」白粉質粒米比率過高,且未在規定期間改善完成,農糧署開出處分書,各罰三萬元。

農糧署副署長陳建斌指出,依糧食管理法及標示辦法規定,市場銷售食米其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確標示品名、品質規格、產地、重量、碾製日期、保存期限、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等資訊。

以白米來說,依國家標準分為「CNS一等」、「CNS二等」或「CNS三等」,其中以一等米標準最嚴苛。農糧署人員抽檢時,一旦發現有劣質米混充一等米等情況,或是產地標示不符等情況,都屬於內容物與標示不合,將開出限期改善單。

至於標示不符合規定情況,指的是包裝米未依規定標示,例如,有的業者不想讓消費者一眼看出米的等級,故意不標白米等級,只標出產品內含有多少碎粒、含多少白粉質米等資訊,試圖矇混消費者,如此仍屬未依規定標示,一樣會要求限期改善。如廠商在期限內沒改善,就會依法開罰,初犯者一般裁罰三萬元,累犯最高可罰到二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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