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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電視費率公聽會/消基會:第四台月租應降到400元

自由時報/ 2012.10.31 00:00
〔自由時報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有線電視費率到底合不合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召開公聽會,業者及學者、消基會壁壘分明,業者認為目前利潤合理,賺的錢將投入數位化運用;消基會則批評現在收費高、重播率高,應該降到每月四百元。NCC表示,這些意見都將當成明年審查費率參考。

消基會副秘書長林宗男強調,中研院施俊吉教授的研究報告指出,有線電視毛利率高達四成以上的暴利,顯示NCC怠忽職守,消基會主張將每個月六百元上限調降為四百元。

學者:基本頻道、費用應定義清楚

台北大學財政系教授黃世鑫表示,有線電視雖有六百元上限,但絕大多數縣市費率都低於六百元,可見上限爭議不大,反倒是「基本頻道」跟「基本費用」定義要講清楚,這跟消費者權益比較相關。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數位化之後,「戶」的觀念將變成「機」的觀念,一戶之內如果有多機,應該給更多優惠。

台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副局長邱蓬新表示,台北市民抱怨費率高、品質差,資料顯示有線電視業者收入逐年增加,加上大環境景氣不佳,才宣布降到五百元以下,這是客觀分析,並非政治操作。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呂惠民表示,有線電視過去四年整體產業淨利率平均約十二%,難謂「暴利」;理律律師李念祖表示,NCC應該思考建立市場自由競爭環境,逐步退出管制。

台灣寬頻:不應該訂定費率上限

衛星電視公會秘書長鍾瑞昌表示,全國平均每月收費五百四十元,平均一天十八元,如果一天看六個頻道,一個才三元。

多媒體系統業者凱擘法務長李南玫表示,現在業者都是用類比的利潤支應數位的經營,經營艱困,需要鼓勵。台固媒體副總楊据煌表示,拍攝一個高畫質HD節目,成本及時間是類比節目的三倍,有線電視投資經費龐大。

台灣寬頻網路法務部資深副總裁林志峰表示,NCC開放經營區之後,有線電視已不是壟斷市場,不應該訂定費率上限,中華電信MOD用戶數一百三十萬戶,更需要管制;中嘉網路法務長劉建志也不滿NCC為何不管中華電信,且政府不應該懲罰經營有績效的人。

NCC:數位化後全面檢討費用

NCC營業管理處長黃金益表示,面臨二○一四年有線電視要全面數位化,收費上限、基本費率、機上盒費用、以機收費或以戶收費,NCC都會全面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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