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議補件再審
高屏大湖(原為吉洋人工湖)預定地,位於高雄旗山、美濃與屏東里港交界處,民國九十年通過環評但未施工,今年初重提環境差異分析送審。環保署昨召開第二次審查會議。
開發單位水利署表示,大高雄地區供水潛能不足,每年枯水期間皆需移用農業用水;高屏大湖採「蓄豐濟枯」方式營運,可提高供水能力,另可大幅減少枯水期移用農業用水或河川保育用水的情況。
但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楊俊朗批評,預定區域地下水位極高,開挖七百公頃良田做人工湖,不僅浪費良田,更等於大量抽取地下水,恐嚴重影響農民灌溉和民生用水。
台灣毛豆生產聯誼會長陳榮華指出,高屏地區生產的毛豆每年產值十八億元,興建高屏大湖之後,當地毛豆產業恐崩盤。毛豆農民候兆白表示,官方拿他的毛豆田拍形象廣告,現在卻又要被挖掉變成水庫,令他感慨。
水利署回應,湖區將設置阻水設施,減少湖區蓄水與地下水交換量,湖區外地下水位最大洩降並不超過一公尺,對毛豆產業影響,將透過相關機關協調方式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