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起衝突 拿刀刺死
有多項前科的陳玉專在桃園縣經營「獅子王碳烤店」,98年10月初以每日800元薪水僱用越南籍勞工陳伯亥,但直至同年11月底均未支付薪資,且在得知他是逃逸外勞後,怕揹上刑責就直接解僱他。
同年底陳伯亥前往碳烤店索討薪資,陳玉專僅拿出2000元就想將他打發,陳伯亥不滿做白工,隔日再度前往,2人發生爭執,陳玉專竟持「狹長形葉狀單刃刀」猛刺陳伯亥腹部、背部等處多刀,經路人報警送醫仍不治。
桃園地院審理時,陳玉專辯稱自己僅用小鐵鏟「輕敲」陳伯亥,法院依陳伯亥的刀傷及相關鑑定,認為陳玉專行凶,且有殺人犯意,以殺人罪將他判處15年徒刑。
但高等法院認定,陳玉專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且未與死者家屬和解,提出小鐵鏟等證物均有意誤導偵辦方向,還報警讓警方捉人以卸責,極為惡劣,昨加重改判他18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