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宗志與蘇秋美結婚,蘇女懷胎3個多月
2001/06/30 為妻投保
林某陸續為蘇女投保共3250萬元
2001/08/26 製造火災假象
林某對蘇女下迷藥,佈置延遲點火裝置,自己裝腹痛請妻舅送他就醫,製造不在場證明
2001/08/27 檢警查出疑點
蘇家失火,蘇女與胎兒命喪火窟,檢警在現場找到汽油桶,並發現蘇女體內有毒物反應
2003/08/20 一審判死刑
2007/08 二審改判無期徒刑
2008/12/08 三審判無期徒刑定讞
▲ 民事部分
2009/06/02 林某應賠女方家486萬
台南高分院判林某應賠蘇家486萬元,林未上訴而確定
2012/10/26 最高法院判新光理賠1250萬元確定
製表:記者項程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