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經濟發展局副局長林英斌今天表示,市府已在爭取未來申請空污基金挹注申請設置屋頂太陽光電設施的民眾享免擔保貸款,額度約新台幣60萬元。他以一般30坪大的透天建築為例,設置1小時發電5KW(千瓦)的光電板,每天日照3至5小時,每月售電約8000元,預估投資者可在7至9年售電回本。
高雄市統計今年到9月底已有169件申請案件,14個百萬瓦光電申請容量通過設置,工務局估計以此速度計算,高雄市每年可望增加太陽光電發電量10個MW(百萬瓦)的電力,同時會帶動光電產業產值並降低碳排放量。
經發局說,為整合設置太陽光電設施,市府明年初會設單一窗口受理申請,同時提供免保證貸款服務。
工務局建管處長黃志明也表示,已在協調系統供應商參與媒介,讓有建物屋頂的透天建築或集合住宅大樓提供空間,可免投資成本還可享有售電利潤。市府規劃將在杉林區大愛重建區廣設太陽光電設施,推廣太陽能發電。
建管處目前還有補助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專款,鼓勵民眾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