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私人教學 運動中心挨批營利第一

自由時報/
13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劉榮/台北報導〕北市十二區運動中心禁止私人教學,民眾上門運動,只能聘用中心內教練,有專業教練控訴,他們到運動中心教學打球,竟然被中心工作人員拿V8蒐證,還列入黑名單,不准租借場地,台北市議員吳思瑤痛批,運動中心委外經營,都把營利擺第一,業者無法對非中心內教練抽成,所以才會打壓私人教學。

體育局:考量發生意外責任難釐清

台北市體育局副局長房振昆表示,各運動中心的私人教學受到限制,主要是考量在各場地都保了公共責任險,如果因為教學產生運動傷害,賠償恐怕難以釐清,體育局也不贊成各委外經營廠商營利至上,非館內教練教學受限的現況,體育局會檢討,如何將這些合格的教練納入體系。

吳思瑤昨天陪同多位專業教練召開記者會,擁有羽球專業教練證的國手徐維鴻表示,北市運動中心聘用的教練不乏大學生、工讀生,他自認教學上絕對不輸給這些人,但因為沒有跟業者簽約,只要借場地教球,就被拿V8蒐證還被警告,「羽球場各自獨立,也不會影響其他場地,只因為學費沒讓業者抽成,就不能教嗎?」

吳思瑤指出,全北市十二區運動中心針對各個運動項目開設課程並提供教練,但各運動項目教練人數明顯不足,目前十二家運動中心總計聘用三百八十六位教練,包括正職一百廿八位、兼職二百五十八位,除了較熱門的游泳及健身項目外,其餘運動項目的教練人數少得可憐,冷門項目像攀岩、高爾夫球、撞球、足球、直排輪,教練更是不足,運動中心提供的課程時段欠缺彈性,所開課程皆是固定時段,上班族或學生若無法配合,又不能自己找教練,只能放棄運動。

吳思瑤說,運動中心不開放,擺明就是為了抽成,例如游泳課,一對一上十堂課學費一萬元,教練頂多一堂課拿得到四、五百元,其餘都是運動中心實賺,想在中心內教學,勢必得和中心談抽成。

但運動中心業者私下表示,經營權利金相當高,光靠賣票很難維持收支,而且,以游泳池為例,月票一張票八十元,兩個人就能佔據一個水道教學,對其他泳客也相當不公平。

台北市體育局表示,民眾提出欲學習課程,若運動中心無該師資供選擇,為防止民眾發生運動傷害或有影響其他民眾使用安全的行為,責任釐清及歸屬,將再研議相關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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