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賺保養品差價被解僱 華航敗訴

自由時報/
13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蔡偉祺/台北報導〕華航郭姓空姐被發現在飛機上兩度以原價賣保養品給乘客,卻以員工九折價報帳以賺取差價,遭華航以「圖利自己情節重大」為由解僱,最高法院認定,郭姓空姐只賺了四百四十八元,華航直接將她解僱,違反比例原則,判決華航敗訴定讞。

為四百多元丟工作 違比例原則

最高法院判決雙方仍有雇傭關係,華航應讓郭女復職,並按月支付四萬九千多元薪資直到她復職日為止,估計逾百萬元。華航表示收到判決結果後,才能決定後續因應方式,但會尊重司法判決結果。

郭姓空姐八十七年底就受僱華航,被查出前年五月、十月間出售免稅商品時,以全額售價賣美白精華液等保養品給乘客,卻以九折價格報繳,兩次行為各賺取兩百五十元、一百九十八元共四百四十八元。

華航人評會前年十一月底,以郭女假借職務之便,圖自己利益情節重大為由,依違反勞基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情節重大」規定將郭女解僱。

郭女指是一時失察,以九折價報錯帳,非賺取差價,華航可以將她記警告、記過等處分,最後卻直接將她解僱,並不合法,訴請法院判決雙方尚有勞動契約,應讓她復職,且直到復職前,華航應按月支付她四萬九千多元薪資。

最高法院認為郭女賣出免稅品後,未確實把打折後的收據交給乘客,讓乘客無法發現金額不符,確屬利用職務之便賺差價,但因金額不高,不足以認為是違規情節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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