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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輩大法官:培育國際化法律人才 刻不容緩

中央社/ 2012.10.29 00:00
前輩大法官:培育國際化法律人才 刻不容緩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21029 17:32:18)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於10月27日舉辦的六十週年院慶座談會,邀校友曾任或現任大法官賴英照、曾華松、陳春生、黃璽君及多位法院院長、庭長法官、檢察署檢察長、主任檢察官出席。與會者指出國家應投注更多資源於法學教育,培養國際化法律專才,刻不容緩。

在院慶同日,臺北大學參加理律杯模擬法庭辯論賽代表隊傳回連續第五年得到全國冠軍的消息,徐院長表示欣慰,也感慨指出「學生在理律杯奪冠,理律法律事務所會贊助冠軍隊伍到中國大陸友誼賽,開拓學習的經驗和視野。」但臺北大學代表隊去年在傑賽普國際法辯論賽得到臺灣冠軍,法學院卻必須自籌經費才能送學生們去美國參賽,「若沒有院友與事務所的捐助,以學生自己家庭的狀況,根本就沒辦法讓他們出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在產官學及司法實務界都有許多傑出校友,每年捐款獎助學生學習及贊助院務發展,「幸好有院友們的支持和六十年的傳承」,徐院長笑著說。

目前臺灣許多高科技公司面臨來自歐美競爭者的反傾銷、公平交易和專利訴訟威脅,並蒙受龐大賠償金額請求的陰影,公司是否準備好接受國際訴訟挑戰?由於臺灣過去律師及司法官的錄取率極低,法律系學生多將青春投注在準備國家考試,甚少學習第二專長或培養國際視野。而法律系課程也多以培育法律通才及通過國家考試為優先。當面對全球化接踵而至的跨國企業訴訟,臺灣法學教育亟需改變,以因應挑戰。

法律學院院長徐慧怡指出,法律系學生需要走出臺灣、具有國際視野,但是在大學資源分配不均的現況之下,想要培養國際化的法律專才,受到很大的侷限。例如得到五年五百億的大專院校,就享有許多資源舉辦國際研討會。沒有頂尖大學經費的學校要舉辦國際研討會,在國科會只補助部分經費情形下,請不到國外優異學者。因為知名國際學者需給予禮遇,以防弊為重的現行國科會補助方式如機票僅補助經濟艙,使得有些國外學者不見得願意到臺灣。「為了尊重優秀學者,舉辦國際研討會還是必須自籌經費,我們的學生家境並不足以資助他們出國留學,我們必須把國際學者帶到學校裡來,讓學生親炙大師的采」,徐院長表示,「院慶舉辦大型國際座談會,四處奔走籌募資金,真的很不容易。」

在高等教育資源兩極化的現況下,相對於國家重點發展理工和醫學科系,法律教育的經費和資源顯得相對貧乏。然而國際訴訟動輒賠償數百億,法律已經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命脈,亟需給予更多的經費挹注和重視。

訊息來源:國立臺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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