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筆銀行團貸款提款有效期至2014年9月,每筆貸款使用期限為三年,將用於支援中國大陸的業務發展。
CIT集團的董事長兼首席執行長John A. Thain表示:「這筆新的貸款比去年集團在中國大陸獲得的18億人民幣貸款額度更高,它將為CIT在中國大陸繼續擴展融資租賃業務提供強有力的資金支援。同時,這也反映了CIT在推動全球融資策略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CIT 集團供應商融資(CIT Global Vendor Finance)亞洲區總裁彭孝書補充說:「新的銀行團貸款將有效地為我們的業務發展補充資金,使我們能夠繼續為中國大陸的客戶提供專業金融服務,滿足他們的設備融資租賃需求。」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此次銀行團貸款的代理銀行和主辦機構,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共同主辦機構,其他參貸銀行包括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