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角海域十一月進入海釣旺季,市政府昨天舉行海域釣客防溺宣導記者會,安排行動劇演出兩名落海的釣客,一名有穿救生衣,被美人魚救起,另一名沒穿救生衣,被海龍王吞噬。
消防局表示,十一月一日起至一○二年三月卅一日止,每天編排巡邏勤務,並與海巡署、警方、觀光旅遊局等駐地單位合作,增加借用救生衣服務點到卅九處,並執行擴大及聯合稽查勤務。
消防局強調,落海釣客成功救起的案例,幾乎都是身上穿有救生衣,因落海後能浮出水面呼救,有效降低緊張、延長獲救時間,也能增加救援的辨識度,大幅提升獲救率;建議釣友釣魚時務必穿著救生衣、釘鞋,出發前先查看潮汐資料、掌握漲退潮時間,並注意礁石濕滑。
新北市於民國九十六年將垂釣列入水域遊憩活動,要求垂釣時必須穿救生衣、釘鞋,違規可處五千元到兩萬五千元罰款,去年共告發六件;但新北市所轄的海岸線僅台二線五十.三七K至五十.○五K、七十一.五K至七十九.六K兩段,其餘屬交通部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區域,只能勸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