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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搶竊還記帳 卻都寫賺撿借

自由時報/ 2012.10.27 00:00
〔自由時報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蔡禮旭涉嫌偷賣菜老婦的錢,落網後,被警方搜出數本筆記本,裡頭標示他「賺」、「撿」、「借」錢的成果,形同「犯罪筆記本」,警方暗喜有它可逐一查證,未來破案成果可期!

謊稱買魚乾 偷攤商5千

在苗栗市黃昏市場賣菜的71歲劉姓老婦,12日傍晚5點收攤後,騎單車返家,半途被騎機車歹徒攔下「買菜」,說「我要買鹹魚乾,幫我秤一秤」,趁老婦蹲下秤菜重,抓了菜籃裡的腰包及1瓶炒花生、1包鹹魚就逃,老婦的5000多元血汗錢被偷,傷心報警。

警方鎖定竹南鎮48歲蔡禮旭(搶奪、竊盜等前科)涉嫌,前晚持搜索票拘捕到案時,意外在蔡家搜出數本筆記本,裡頭標示時間、事由,密密麻麻,一片字海,同時查扣10多萬元及多個皮包、腰包等物。

犯罪筆記 嫌犯掰夢遊亂寫

警方問筆記本裡寫些什麼,他一下說是他四處「賺」、「撿」、「借」錢的成果,一下又說是精神狀況不佳、夢遊時亂寫的字句。

但警方翻到12日這天的記載,卻見寫著「下班到苗栗市向一位騎腳踏車的一位太太買菜,所得到的現金皮包共有5286元」時,蔡嫌才坦承偷老婦錢,至於其他記載「今天連續撿了2輛腳踏車」、「在三灣一間茶行賺了2000元」等,卻一概否認涉及不法,警方研判筆記本應是犯罪紀錄,除依竊盜罪送辦,更將勤讀筆記,追訪被害人以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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