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學雜費是否調漲,每年不斷上演「大學想漲、輿論反對、教育部決定凍漲」的戲碼,因此,教育部長蔣偉寧四月初宣布,邀集各界成立專案小組,討論常態性的學雜費調整方案,未來規劃各大學可自主調整。
經過半年的研議,教育部昨天公布調整方案。草案中提出,大學學雜費調整機制將分成兩個部分,第一部分只針對明年度的國立大學大一新生,最高可調漲五%,增加的學雜費收入由教育部統籌,全數作為公私立大學中低收入戶學生的獎補助金,不得挪做他用。
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馬湘萍表示,基於誠信原則,上述調整只適用於國立大學明年入學新生,目前已就讀大學的舊生不受影響。
另一部分則由各大學自主彈性調漲,區分為甲、乙兩案,甲案「反映學生受教直接成本的變動」,以各校「教學研究訓輔成本」的年增率為依據,如果成本增加三%,學雜費就漲三%,調幅上限為五%。
至於乙案「反映教學品質」,由各校自行提出計畫,向學生和家長溝通後,報教育部備查,調幅上限五%。
馬湘萍說明,整體而言,明年度國立大學新生學雜費最高可調幅十%,舊生最高調漲五%,至於私立大學學雜費本來就比較高,不分新舊生最高只能調漲五%。
馬湘萍強調,這項規畫主要是考量國立大學學生的家庭社經地位普遍較高,卻支付較低廉的大學學雜費,因此,逐步拉近公私立大學的學雜費差距,改善高等教育反重分配現象。
此外,草案也訂有調降方案,如果學校助學措施未達查核指標、獎助學金提撥比率未達學雜費收入三%、近三年財務或校務不當情節重大、日間學制生師比超過二十五、每單位學生教學研究訓輔成本的年增率未達學校自訂的目標值,教育部可以要求學校調降學雜費。
教部常次陳德華表示,該草案已上網公告,十月底至十一月中旬將進行三場公聽會,收集各界意見再開會進行修正,並決定最後採取甲案或乙案,預計年底之前會到立法院報告,最快一○二學年度實施。
不過,家長團體認為,大學財務仍然不夠透明,且經濟不景氣,「強烈反對」明年調漲學雜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