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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宏普建設取得不動產

中央商情網/ 2012.10.26 00:00
日  期:2012年10月26日公司名稱:宏普建設(2536)主  旨:本公司取得不動產。發言人:林素玲說  明: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台北市大安區土地。2.事實發生日:101/10/26~101/10/26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總交易金額 伍億玖仟伍佰萬元整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自然人(非本公司之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第一期款:簽約時支付30%第二期款:增值稅單核下七日內40%第三期款:點交時支付30%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依據市場價格議價訂定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佳泰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577,402,000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陳韋翰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98)桃縣估字第000021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另議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投資開發興建大樓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1.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22.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26.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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