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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的同志大遊行 除了選好衣服外你還怎麼想?

yam蕃薯藤新聞/陳志龍 2012.10.26 00:00
Eric Luo看起來很自由奔放,常常背心熱褲搭夾腳拖(或靴子)就上街。問他這樣打扮除了個人喜好外,有沒有一種挑戰的意味?他說:「有啊~~哈」。 他在自己的臉書貼了篇「十個為什麼要去同志遊行的理由」,熱情鼓勵大家一起參與。「我覺得歧視不一定是明顯地顯露出來,可能是不著邊際地。」 當台灣的同志大遊行走了十個年頭,我疑惑的問這遊行現在走到哪裡或走到哪去了?Eric Luo認為至少「能見度增加,但權益還在原地踏步。」會不會太慢?「嗯,而且政策上的支持度還是太低。」 走了十年下來,會不會逐漸流於形式?「我覺得不會,形式是一種既定印象,每年還是會有不同的訴求。」但我問,訴求這件事最後還是被模糊掉,剩下只是遊行現場的獵奇景觀不會嗎?「我覺得這是媒體報導角度上的問題。」 嗯,媒體。 每次遊行後就會有人討論同志遊行裡那種百花齊放的姿態,在傳統的社會眼光裡難道不會深化對同志族群的刻板印象嗎? 「我覺得同志沒有既定形象,遊行展現的多元,就是最好的說明。多元不說出來,永遠是單一。」而談到今年遊行主題「婚姻革命」,我先問他這個訴求最容易遭遇到的反應應該就是同志們彼此相愛就好,為什麼非要爭取什麼婚姻權不可呢?Eric Luo直接把我這個庸俗的問題拉高到另一個層次去回答了:「我覺得最終目的應該是要挑戰為何民法基礎是以婚姻及家庭為立法前題。要質疑的是家庭與婚姻關係做為法律基礎。同樣的這是否也在質疑單身者。」所以不只是同志的問題?「嗯,同志是更突顯出這問題。」 即使不講到那麼大的問題,在一般日常生活中,現在的同志已經不像白先勇的那些「孽子」老是只能在暗夜出沒,感情與慾望只能掩藏著不見天日。如果現在的台北同志們都已經能光明正大的展示自己,那還需要大動作的告訴別人我們在哪的去再強調差異嗎? 「其實我覺得歧視還是無所不在,只是個人遭遇的不一樣。」「我穿熱褲出門,要承受的眼光就是一種歧視。」不過我覺得這情況比較屬於一種少見多怪,如果一個異性戀男生穿熱褲,一樣會被看。 「但是兩個男生在街頭牽手接吻更會被看的誇張吧!」這個例子我就比較無法分辨是好奇成分居多,還是來自對同志的所謂歧視了,我想那個看的路人自己也搞不清楚吧,只是在搞不清楚前眼光就已經直射過來了。我覺得歧視不一定是明顯地顯露出來,可能不著邊際地。」他又舉例「職場上,很多人還是不能出櫃。」 GAY:鮮豔的華麗的快樂的爽朗的輕快的,一般指男子同性戀。字典這樣解釋著。所以同志採取遊行(你也可以說是嘉年華會)這種燦爛的形式去爭取應有的權力和空間,恐怕是再適合不過了。問Eric Luo挑好明天遊行要穿的衣服沒?他說就平常的衣服吧。我問所以是超短熱褲配靴子嗎?他回答:「那是一定的~哈。」我說:「太平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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