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 101/10/262.公司名稱:台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轉讓庫藏股及訂定認股基準日。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擬將本公司第二次買回之未轉讓股份383,000股,依『本公司第二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規定轉讓予員工。(2)擬將本公司第三次買回之未轉讓股份174,000股,依『本公司第三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規定轉讓予員工。(3)庫藏股轉讓員工認股基準日:101/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