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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南國小7朵花 3師遭解聘

中央社/ 2012.10.26 00:00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6日電)苗栗縣照南國小3名女教師涉及私審學生、不當管教,學校教評會決議解聘,苗栗縣政府今天核定解聘案。

照南國小號稱「7朵花」的7名女教師遭家長指控結黨、搞小團體、私審學生,經週刊報導後,引發軒然大波,經校方調查認定其中張姓、王姓及林姓3名教師處理「學生窺視集乳」及「臉書事件」時,確有對學生不當管教及違法處罰,且情節重大,23日召開教評會決議,依教師法第14條規定予以解聘,並將結果送縣府核備。

縣府教育處今天中午核准3名教師解聘案,解聘處分隨即生效。

教育處長劉火欽表示,根據調查報告,今年3月校內1名六年級男學生在護理室好奇從窗簾底下探視女老師擠母乳,被張姓、王姓女教師聯合審問數小時,不讓學生吃午餐,逼學生寫下自白書,造成學生心理莫大創傷。

另外,去年10月間,張姓、林姓女教師在臉書(facebook)上看到女學生對男老師的留言內容,質疑兩人師生戀,連續兩天把學生叫到教室,還找校外人士一起以幾近「逼供」方式質問,女學生也被嚇得頻頻哭泣。

劉火欽指出,教師工作權雖受教師法保障;但3名教師行為涉及不當管教,更嚴重影響學生受教、人身自由等權益,因此依教師法第14條同意解聘,另3名教師如涉及強制、妨害自由等刑事責任部分,已另案移請苗栗地檢署偵辦。

劉火欽說,遭解聘教師如不服解聘決議,可依程序向縣府、教育部等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除非原決議撤銷,否則不得擔任教職。

校方表示,遭解聘的3名女教師已得知訊息,但不願出面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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