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緣警方9月間曾查獲綽號「小江」之許○淵(男、66年次)經營地下錢莊,查扣其金融帳戶存簿,經清查通知簡姓男子等關係人到案說明,簡姓男子堅稱其平日擺設地攤難以維生,僅係提供許嫌人頭帳戶,與地下錢莊放款無涉,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得以安全過關,未料10月25日犯嫌駕駛高級賓士車向被害人收取高利貸利息時遭警圍捕,簡嫌見到遭同一承辦員警逮捕,頓時目瞪口呆!所有謊話均被拆穿。
警方深入調查發現,簡嫌看似友情贊助個人帳戶予綽號「小江」之地下錢莊使用,事實上個人從事放款資金額度卻不亞於許嫌,持續非法經營地下錢莊長達1年半以上,半年來更因獲取暴利,已陸續購買替換三部高級房車使用。此外,簡嫌平日以簽立支票或本票為擔保品方式,每10天計息還款,非法經營月息高達30-40分之地下錢莊放款生意,借款人遍及大臺北地區各行各業,另查扣證物中赫然發現有被害人因無力還款,房屋遭簡嫌設定抵押,並轉向地方法院執行民事處分之相關文件,顯見其所獲不法利益實為可觀。全案將簡嫌依重利罪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並由專案小組持續清查被害人及幕後之犯罪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