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全:補充公告8/30董事會通過增加子公司宏全中國控股(股)公司持股比率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3 年前
第二條 第20款1.事實發生日:101/10/26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本公司計劃以現金部位增資宏全控股有限公司方式向宏全中國控股(股)公司的現任股東買回股權,預計持股比率從52.33%增加至76.84%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本次擬交易買回29,105,263股,每股價格US$1.66915,交易總金額為US$48,581,049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宏全中國控股(股)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USD11,872仟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本次無新增資本額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國際間之投資事業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2011.12.31)財務報表係由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完竣,並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書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USD156,302仟元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USD8,009仟元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USD63,585仟元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本次交易相對人為宏全(中國)控股(股)公司之現任股東,包括:Daiwa Securities SMBC Principal Investments Co.Ltd.Makdream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中華開發工業銀行,為本公司 董事,屬本次交易之實質關係人東安投資(股)公司東元國際(股)公司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中華開發工業銀行為本公司之董事,屬本次交易之實質關係人。該公司之投資事業部於2008年宏全(中國)控股(股)公司辦理現金增資時,與其他投資人一起參與投資宏全(中國)控股(股)公司,投資金額為USD931萬元,取得5.9%股權。因其係專業投資機構,參與現金增資與處分投資係其正常營運範圍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中華開發工業銀行為本公司之董事,屬本次交易之實質關係人。該公司之投資事業部於2008年宏全(中國)控股(股)公司辦理現金增資時,與其他投資人一起參與投資宏全(中國)控股(股)公司,投資金額為USD931萬元,取得5.9%股權。因其係專業投資機構,參與現金增資與處分投資係其正常營運範圍。中華開發工業銀行於交易當時(2008年),已為本公司之董事,故屬實質關係人。15.處分利益(或損失):本次為購買股權之交易,無處分事宜,故無處分利益(損失)之情形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本次交付款條件將與交易對象簽訂股份買賣合約,交付股款價金時間須待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後始進行之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次交易之決策單位為本公司之董事會。交易之決定方式與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係由本公司參考宏全(中國)控股(股)公司之實際與預估損益資料等,與其他股東議價而定,並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規定」委請會計師就每股交易價各合理性表示意見之18.經紀人:本次交易無須經紀人代為處理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為加深本公司在大中華飲料市場的版面,本公司擬增加對子公司宏全(中國)控股(股)公司的持股比例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表示異議之董事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2.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1 年8 月30 日23.監察人承認日期:民國101 年8 月30 日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USD160,975仟元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185.11%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40.54%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51.87%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USD34,956仟元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40.2%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8.8%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11.26%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2009年USD3,239仟元2010年USD4,910仟元2011年USD4,191仟元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無匯回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5.其他敘明事項:以上所有數字皆為美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