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補習費拉扯受傷 女堅持告父

中時電子報/唐嘉邦/新北市報導
13 年前
一名就讀大學法律系的李姓女子,五月間因為索討補習費未果,與父親在樓梯間拉扯,並從樓梯上摔落,李父也受傷。事後父親不願追究,但女兒堅持提告,由於父親坦承在樓梯間推撥女兒,檢察官只能予以起訴。

檢方調查,就讀某大學法律系的李女,為考司法官打算先去補習班,五月十七日晚間,向父親索取報名費遭拒絕,兩人發生口角。

父女兩人在家裡樓中樓的樓梯間發生爭執拉扯,李父為擺脫糾纏,揮動手肘導致女兒摔倒,女兒情急之下拉住李父褲管,但他繼續以腳踢撥,讓女兒摔落樓梯,造成後腦頭皮血腫、手肘、腳踝挫傷,李父也有多處擦傷。

事後李女報警對父親提告,李父在偵訊氣憤難平「念法律系來告爸爸很了不起是不是?」他自認已盡養育全家人的義務,才會不幫女兒付補習費。

檢方傳訊爺爺作證,爺爺表示聽到樓梯間有聲音,過去查看時已發現孫女摔落,他只看到兒子身上多處擦傷,不知道孫女也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