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報導「巴拿馬使館揮霍密帳,農技團長公費豪賭虧空」,指出2國的農漁業技術合作經費,被台、巴官員當成私人小金庫,支應吃喝玩樂等無法核銷的花費,曾任駐巴大使的國安會祕書長袁健生及外交部次長柯森耀,都曾違法挪用該筆配合款。
外交部25日澄清表示,「配合款」問題在2009年12月遭人檢舉後,國合會便立即展開調查,由於檔案卷宗及單據都未妥善保存移交,因此調查工作較為費時,但外交部仍在持續調查,絕不包庇、護短或掩飾,副發言人何振寰說:『(原音)我們希望他們把相關事證或事實能夠再釐清,做到毋枉毋縱,我們要依法行政。』
外交部強調,技術團與大使館不同,這筆「配合款」是巴國政府交由技術團使用,與大使館無關,大使館並未使用這筆款項,媒體報導與事實不符。此外,外交部表示,2010年就已把「配合款」退還巴拿馬,此後未再收取。
外交部指出,依據1969年簽訂的「中華民國與巴拿馬共和國間技術合作協定」,巴拿馬政府須負擔或提供技術合作計畫在當地的設備及勞務支出,這筆支出就是所謂「配合款」,款項由巴拿馬政府提供,交給台灣技術團處理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