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金融業擬赴陸設小額貸款公司

中央商情網/
13 年前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012年10月25日電)金管會訂定,金控及銀行之子公司投資大陸地區小額貸款之相關規範,並且26日將找銀行業說明,計有富邦金、永豐金、中信金、大眾銀等有意願且有資格到大陸設置小額貸款公司。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今年7月研議讓金控及銀行之子公司投資大陸地區的小額貸款、消費金融及融資擔保公司,而以小額貸款公司為優先。

金管會今天訂定相關的原則,銀行可以到大陸設置小額貸款公司的條件是依據兩岸金融業務往來管理辦法有關參股條件所訂定。

依據規定,金控及銀行必須要具有守法性、銀行最近半年逾放比要1.5%以下,銀行投資之後第一類的自有資本要達8%以上;金控投資後資本適足率要維持110%,銀行最近半年備抵呆帳要達100%以上;金控雙重槓桿比率不可超過115%。

金管會說,已經發布函令,明天將找銀行說明相關業務。

金管會表示,有意願且符合到大陸地區設置小額貸款公司的金控及銀行有4家,包含富邦金、永豐金、中信金及大眾銀;至於有意願的萬泰銀則因為逾放比過高,台新金則是第一類自有資本未達陣,暫時不符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