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5款1.事實發生日:101/10/252.原公告申報日期:100/08/18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擬透過轉投資第三地區現有公司再投資大陸世通光電科技(南通)有限公司(暫名)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因通洲區購地成本及相關建廠費用較高,將取消轉投資大陸江蘇省通州區世通光電科技(南通)有限公司美金1000萬元。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