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2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0/25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1/12/12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716號15樓之3(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宣佈開會(二)主席致詞(三)討論暨選舉事項(1) 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2)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11/13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12/12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股東書面提名獨立董事之期間自民國一○一年十一月二日起至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止;受理處所為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716號15樓之3(本公司財務部)。獨立董事應選名額: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