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創政府形象的行政院前祕書長林益世涉嫌貪汙案,特偵組25日偵查終結,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林益世「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隱匿貪汙犯罪所得財物」、「對於職務上行為要求賄賂」、「財產來源不明」等4項罪名;林益世母親沈若蘭、妻子彭愛佳以及2位舅舅也都被提起公訴,
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說:『(原音)今天會將在押被告林益世移審台北地院,另外,檢舉人陳○○(啟祥)涉嫌行賄罪嫌,發交高雄地檢署依法偵辦;特別說明,這個案件沒有具體求刑,主要原因是監察院糾正法務部,認為結案書類不應再對被告具體求刑。這次起訴林益世先生共4個罪名,所犯4罪,犯意各別,行為不同,所以檢察官請求分論併罰,也就是一罪一罰、合併處分。』
贓款部分總共查扣新台幣4,800萬元、美金35萬6,500元、人民幣21萬元,合計大約新台幣6,300萬元;此外,至於有無黨政高層介入此案,陳宏達表示,所有贓款都已扣案,並未發現有款項分予第三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