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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界出包》無辜占地蓋屋挨告 請求國賠

自由時報/ 2012.10.25 00:00
〔自由時報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公館鄉林姓鄉民向苗栗地政事務所申請鑑界蓋房子,今年七月地基工程已完成時,鄰地所有權人卻指控他侵占一.四八坪土地,地政所這才發現測量出錯。林姓鄉民建屋被迫停工,還吃上官司,面臨拆屋還地或高價購地的窘境,憤而請求國家賠償一百二十多萬元。

地政所受理 賠償後將向測量員追討

苗栗地政事務所主任謝福勝坦言,確實是測量員疏失造成鑑界誤差,已受理林某的國賠案,賠償後會向承辦測量員追討。

謝福勝說,縣內許多地籍圖都是日治時期保留下來,早年科技不發達,測量會以明顯標的當作可靠界址點,但界址點可能隨著地形、地貌及之後地方建設發展而消失。測量員是依據民國七十四年地籍圖標示的界址點測量,因林某土地後方的界址點被芋頭田遮蔽,無法透視,造成鑑界誤差。

謝福勝說,經評估現況,如果林某願意買下占用的土地,可維持現有地基結構,損害最低,對於鄰地所有權人開出的售價,超出公告現值部分,可透過國賠支付;如果選擇拆除地基還地,會根據苗栗縣建築師公會的鑑價結果賠償。

林姓鄉民說,他與妻子打算在苗栗市的自家土地興建新居,去年十二月向苗栗地政事務所申請鑑界,今年一月初取得測量成果圖,請建築師規劃設計圖,並向縣府申請建築執照,五月開工。

不料工程進行到七月,地基都已鋪設完成,鄰地所有權人因辦理土地買賣點交,向苗栗地政事務所申請鑑界,赫然發現一.四八坪土地被占用。

林姓鄉民說,他得知後,向苗栗地政事務所反映,經兩度測量,證實鑑界錯誤,事後,事務所邀請雙方協調,對方希望他買下占用的土地,但開價高達三十萬元,他認為不合理而拒絕,對方於是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他拆屋還地。

敲掉地基、精神損傷…求償120多萬

林姓鄉民不滿的是,事發以來,工程被迫停擺三個月,工地長草、鋼筋鏽蝕,妻子也因煩惱焦慮,求診精神科醫師,晚上需吃安眠藥才能入睡,因此請求國賠,要求苗栗地政事務所支付地基拆除、鄰地復原、土石清運、基礎重做所衍生的相關費用,再加上精神損害,共一百二十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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