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秋蘭指出,縣市合併前,佳里鎮公所於民國九十八年決定以六千萬元興建納骨塔,且經佳里鎮代會通過,當年便對鎮內各公墓進行清墓作業,上千個祖先靈骨暫安放在貨櫃屋。貨櫃屋如「大烤箱」,高溫攝氏四、五十度,先人「一定住得不舒服」,地方鄉親好著急。
市長賴清德解釋,地方納骨塔是過去鄉鎮各自分家觀念,現在台南縣市合併,是否每區都要有納骨塔可再研議,而且鄰近七股、西港也都有納骨塔。市長說:「如佳里距七股約三十分鐘車程」,納骨塔又是避鄰設施,該用地若能做其他用途,經費花在地方建設,又不阻礙地方發展性。
財政處長張紹源說,縣市合併時,佳里鎮公所在交接財務,哪些該做、哪些要還錢,並未特別交代有六千萬元要建納骨塔,市府並未收到這筆項目的錢。
民政局代理局長戴鳳隆表示,市府於一百年度編列佳里納骨塔興建經費三千萬元,並非鎮公所時代,後來因地方尚有意見而暫緩。
蔡秋蘭說,她認同賴市長觀點,但多數鄉親仍很期盼有在地納骨塔,畢竟偏鄉區域及故鄉情感,跨區安放祖先靈骨很不方便,她笑說:「以市長的魅力,或許可說動鄉親們不要建。」
賴清德表示,議會會期結束後,與地方面對面溝通協調,若溝通後蔡議員及市民都堅持還是需要興建納骨塔,他也會尊重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