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身障者進公設民營風景區將可免費

自由時報/ 2012.10.25 00:00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全國110萬名身心障礙者未來進入收費的公營或公設民營風景區、康樂場所或文教設施,可望一律免費入場;若屬民營單位,仍維持半價優待。

如果公、民營業者未提供免費或半價優待,經主管機關命令改善而不改善,經警告而仍未改善者,將被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還得公告該事業單位及負責人姓名。

目前身心障礙者可免費進入公營的風景區、康樂場所、文教設施,民營部分則半價優待。如果三讀通過修法,公設民營部分將比照公營免費。 (記者施曉光)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