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協禧電機: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二次買回庫藏股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10.24 00:00
第二條 第35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0/24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75,597,5135.預定買回之期間:101/10/25~101/12/24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7,000,0007.買回區間價格(元):4.91~10.42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83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101/04/24~101/06/08買回1,845,000股並已辦理註銷。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101年4月申報買回3,000,000股,因買回期間成交量小,為兼顧市場機制不影響股價,並維護股東權益,公司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況採行分批買回規則,故至期限屆滿時,實際買回1,845,000股,未執行完畢。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101年10月2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買回公司股份,並辦理註銷。執行買回期間為民國101年10月25日至101年12月24日止。預訂買回7,000仟股,其買回區間價格為新台幣每股4.91元至每股10.42元。若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不適用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協禧電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一、本公司經101年10月24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ㄧ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7,000,000股。二、上述擬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83%,且擬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6.27%,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九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協禧電機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許 榮 傑中 華 民 國101年10月24日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本承銷商(台新證券)認為協禧電機(股)公司本次預計買回普通股股份之價格區間尚屬合理,且依所訂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除造成現金流出外,餘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等,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無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