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10/242.公司名稱:協禧電機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1.10.24召開董事會,會中重要決議如下:(一)通過第二次買回庫藏股案(二)承認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案(三)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