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頒保護台企條例 年底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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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012年10月24日電)中國大陸媒體今天報導,江蘇省頒布「江蘇省保護和促進台灣同胞投資條例」,將於12月31日起開始實施。

「中國台灣網」報導,江蘇省第11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0次會議在9月26日審議通過「江蘇省保護和促進台灣同胞投資條例」,將於2012年12月31日實施,當天是中國共產黨總書記胡錦濤「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30週年講話」4週年。

報導說,江蘇是大陸吸收台灣投資規模最大的省份,2011年3月啟動立法工作,這項條例起草、修改歷時20個月。

這篇報導認為,此條例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基本要求,將強化江蘇各級政府對台灣事務辦事機構工作職責。

根據報導,海峽交流基金會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在8月簽署「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江蘇省保護和促進台灣同胞投資條例」是簽訂投保協議後首部關於台灣企業投資的地方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