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計96~99年度高齡者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分別占全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總人數之25.82%,亦即國內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平均每4人就有1人是65歲以上高齡者,高齡用路人的交通安全已是本縣亟需關心的重要課題。
內政部人口統計資料顯示,在臺灣65歲以上老年人口自民國82年達7%已邁入「高齡化社會」。預估在民國114年,我國高齡人口將達到20.1%,躍居「超高齡社會」。
警察局公布65歲以上老人易發生交通事故行為特徵有7種:1.無違規(未注意周圍危險情況)、2.不當的穿越道路、3.忽視號誌、4.走路未依規定、5.酒醉徘徊、6.突然衝進道路、7.其他:尚有很多突然發生的危險行為。
警察局建議65歲以上老人交通安全守則如下:
1.晨起運動或深夜外出,應穿著顏色明顯、鮮豔的衣服,提高駕駛人的注意,防範意外事故的發生。
2.主動協助年長者穿越道路,共同來關心年長者行的安全。
3.人車各行其道,行人行走於供行人專用的人行道;並使用行人穿越道、人行陸橋、地下道來安全穿越馬路。
4.道路時應優先選擇安全性高之人行道,巷道內宜靠左通 依號誌通行,不違規穿越道路。
5.要有禮讓行人的觀念,並不隨意駛入行人的專用道。
縣長邱鏡淳特別要求縣府團隊,要整合運用警察局及本縣道安體系、教育處樂齡學習中心等社教體系、長青學苑、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等社福體系及行政院衛生署社區營造、健康促進機構等健康醫療體系的人力與資源,以擴大推廣成效,將老人交通安全觀念深入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