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元:捷元股份有限公司現金減資換發新股上櫃買賣日期暨退還股款發放日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3 年前
一、本公司於民國101年6月15日,101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88,410,5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8,841,050股,該減少資本案業經101年8月2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10036563號函核准;並奉經濟部民國101年9月6日經授商字第1010118584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現金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劃」亦已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1年9月24日證櫃監字第1010023161號函核准在案。 二、本次換發無實體新股自民國101年10月29日(星期一)上櫃買賣,原舊股票依規定已於民國101年10月16日起至101年10月26日止停止在市場買賣,且在新股上櫃買賣時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茲將上櫃 有關事項公告如后:1.應換發之舊股票:歷年已發行股份計普通股88,410,5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884,105,000元。2.本次減資股數:普通股8,841,05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88,410,500元。3.減資後換發無實體新股:總數為普通股79,569,45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795,694,500元整。4.本公司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5.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三、換發之程式及手續:由於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減資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2.已過戶舊票換發:股東若持有現股且已辦妥過戶,請於101年10月29日後(含)持下列檔案,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1)舊股票。(2)股東原留印鑑章。(3)證券集保存摺。3.未過戶舊票換發:股東若持有現股且未辦妥過戶,請於101年10月29日後(含)持下列檔案,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1)舊股票。(2)轉讓過戶通知書。(3)買進報告書或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交易稅單。(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5)證券集保存摺。4.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股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須俟新股發放日(101年10月29日)後股東持現股舊股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至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股票換發手續。5.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舊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6.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巿大安區敦化南路2 段9 7 號B 2。電話:(02)2703-5000。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至下午4:30(例假日恕不受理)。四、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訂於民國101年10月29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予各股東。五、本案款項之給付係奉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現金減資退還股款,而非盈餘分配,非本國股東收到現金退還股款時,應徵詢各國稅務機關意見並依照股東所在地國家稅法規定依法申報。六、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