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0/232.減資緣由:乙種特別股到期收回3.減資金額:新臺幣7,500,000,000元4.消除股份:乙種特別股750,000,000股5.減資比率:5.696%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臺幣124,170,261,67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8.其他應敘明事項:最後過戶日:101年12月24日。停止過戶期間:101年12月25日起至101年12月29日止。減資基準日(到期收回基準日):10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