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31款1.傳播媒體名稱:蘋果日報及自由時報2.報導日期:101/10/233.報導內容:有關蘋果日報及自由時報於101年10月23日報導本公司承保之「國軍官兵團體傷害險」及特勤保險等,立法委員質詢時擔憂承保之保險公司是否會有個人資料外洩之虞。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一、有關本公司承保之保險契約,均嚴格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並善盡管理個人 資料之責,合先聲明。新聞媒體報導立法委員質詢國安局關於本公司承保「國軍 官兵團體傷害險」及特勤人員等保險,是否有個人資料外洩之可能性,本公司對 此嚴正聲明如后:國防部及國安局在辦理本項保險業務公開招標及投保時已明確 規定並要求依該保險契約均不須提供任何國軍官兵及相關人等之個人資料,故本 公司承保時僅就保險契約確認員額數且無涉任何個人資料之取得,縱於辦理理賠 作業亦恪遵個人資料保護法及保險相關法令之規定。本公司瞭解立法委員對本事 件之疑慮係基於關心國家安全及國軍個人資料等考量,而依據國防部及國安局辦 理本項保險業務之嚴謹規定及本公司確切落實個人資料保護等管理作業措施,故 絕無個人資料外洩與第三人之虞。二、有關本公司董事會結構及大股東資格等適格性均符合國內相關法令規定,並報經 主管機關審核通過,故無報載所稱涉有中資疑慮等情事,本公司並予陳明以正視 聽。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