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本公司於民國101年6月6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額新台幣 902,734,63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90,273,463股,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101年08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6953號函核准,復經經濟部 101年10月02日第10101203820號函准予減資變更登記在案。貳、公司因減少資本全面換發股票,茲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 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式」之規定,訂定本計畫書。參、應換發之股份總數及總金額: 一、本次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180,273,463股 (含私募普通股143,725,57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金額總計新台 幣1,802,734,630元。 二、本次減資新台幣902,734,630元(含私募普通股719,718,000元),銷除 已發行股份90,273,463股(含私募普通股71,971,800股)。 三、減資後發行股份為90,000,000股(含私募普通股71,753,778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900,000,000元。 四、本次減資應換發股票,依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 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約499.241533股(即每仟股減少約 500.758467股),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計算以現金 給付之(至元為止),其股份由本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五、本次減資後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相關作業配合台灣集中保管結 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之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作業辦理。肆、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事宜: 一、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為101年11月17日,並自101年11月23日開始受 理換發無實體股票。 二、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101年11月12日 三、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1年11月13日起至101年11月22日止。 四、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期:101年11月08日。 五、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日期:101年11月09日起至101年11月22日止。 六、新股票上櫃買賣日期(暨舊股票終止上櫃):101年11月23日,自新股票 上櫃之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七、本次換發之新股除私募普通股其有關限制轉讓之規定,依證券交易法 第43條之8規定辦理外,其餘權利義務均相同。伍、換發之程式及手續:(除私募普通股外) 一、舊股票已辦妥過戶手續者: 請股東攜帶舊股票、原留印鑑、集保存摺影本、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寄發之換發股票申請書及無實體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 二、舊股票買進未辦妥過戶手續者: 請備妥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證券交易稅單)、集保 存摺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 商業銀行代理部先辦理過戶手續再予以換發。並依前款辦理換發及劃 撥作業。 三、已存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份,逕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結 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股東 無須辦理任何手續。 四、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者,除依前述方式辦理外,並請以掛號郵寄,以 免遺失。(郵件地址: 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收件人:中 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五、換發地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 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陸、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柒、本計畫書由本公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理之。